摘要

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的国际海洋法体系中有关历史性权利和海洋航行自由原则的规定,存在明显缺陷。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中美对相关规定的解读产生严重分歧。美国和部分南海周边国家也正是以此为由,对我国在南海断续线内的权利主张表示强烈反对。对此,我国应明确本国在南海的核心利益。一方面要捍卫我国在南海断续线内的历史性权利,明确我国对海洋航行自由原则的适用符合《海洋法公约》的宗旨;另一方面,还要努力将历史性权利的"中国方案"写入《海洋法公约》,推动国际海洋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升我国在国际法规则创设中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