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以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创建月为抓手,创新开展和谐社区、和谐邻里创建,举办民族文化、民族体育、民族产业发展等活动,举办法制知识讲座,铸牢各族干部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一二三"工作机制,围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稳定"一个核心,完善两级民族关系协调体系(市,镇、街道两级)建设,健全三级民族工作管理网络(市,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规范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民族工作考核方式,民族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