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个五年,为全面落实《意见》要求,稳步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审议监督工作,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引导性,制定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