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张某在一家食品公司上班,公司拖欠张某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工资,一直讨要未果。2023年5月10日,张某以此为由提出辞职。请问张某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吗?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劳动者则有权主张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