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域治安防控体系作为区域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需要有坚实的理论依归。当前区域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囿于国家治安防控体系的“稳控”逻辑,难以有效转向社会治理的“化解”图景。对当前区域治安防控体系中诸如“区域综治”“区域风险”“防控机构”“区域三防”等防控要素进行梳理和审视,并进行“治理逻辑注入”“党委领导主轴嵌入”以及“风险转型回应”的区域治安防控体系建构的逻辑转换,进而推衍出涵括领导型、给付型、协同型、规则型和聚合型的区域治安防控体系的理论新范式,并试图将党委领导的多元协同防控理论进一步实然化,促使区域治安防控体系由“稳控”转向“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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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