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鲁政办字[2019]11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168号)和《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8号)规定,经各市政府申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省政府确定了第四批化工园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