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海洋国土”的系统讨论始于20世纪80年代,然而结合已有研究和使用现状,仍有多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澄清。其一,“海洋国土”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因此讨论时应注意时代是否合适;其二,“海洋国土”并不具备国际法和国内法客体的法律地位,因此在论及“合法性”问题时需要审慎使用;其三,“海洋国土”立足于中国现实,是关于国家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符合国家经济、资源、政治、安全和发展多方位内在逻辑,充满政治情感色彩。“海洋国土”概念与理论极大推进了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也将是国际海洋法进一步发展的中国贡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