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了传统盗窃罪的罪状,把扒窃作为盗窃罪的一种独立的行为方式,扩大了盗窃罪的适用范围。随后的相关司法解释也对"扒窃"的概念作了进一步的界定。但是,在司法办案中,如何认定"扒窃"行为仍然存在诸多争议。本文以实务部门办理的真实案例为例,对扒窃型盗窃罪的三类疑难问题进行观点梳理,以期对今后的办案、研究所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