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政办发[2021]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0]96号)精神,切实做好国务院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国务院安排部署的第六批复制推广事项共37项。结合实施范围要求和具体条件,我省复制推广以下3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