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住建领域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时,发现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查职责的,可以依法向其提出检察建议。经调查分析,不严格依法履职情形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可以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意见建议,向党委、人大报告,向行政机关及人民法院等通报,推动相关部门完善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长效监管和规范执法机制,发挥行政检察监督在促进社会治理方面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