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二)推进公路货运升级强化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继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格局,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治超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治超工作。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大对货物装载源头的监管力度,确定源头企业的监管方式和监管责任人。全省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2%以下。(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