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面向农户的生产性服务及创新所形成的"社会企业+农户"契约模式,构建了一个由社会企业与农户共担成本、共享收益的合作机制。在此基础上,根据农业社会企业对农户提供的生产性服务内容的不同,区分为仅有改良投入共担的分散式、改良投入共担及生产成本节约分成的紧密式、改良结合地权入股实现收益共享的集中式三种合作契约。并将该运作体系置于双渠道环境,探讨在面临渠道冲突的情况下,农业社会企业与农户的合作机制实现过程及定价决策。
-
单位山东财经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