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1—12月, 纳入北京、上海、深圳(已出台全面无烟立法)和长沙、重庆、沈阳(未出台全面无烟立法)6城市的678名餐饮场所工作人员为研究对象, 年龄为(35.61±12.91)岁;已出台全面无烟立法城市者占49.71%(337名);男性占19.47%(132名);大、中和小型餐饮场所的研究对象分别占13.57%(92名)、37.32%(253名)和49.11%(333名)。经检测研究对象的唾液样本中的可替宁和三羟基可替宁, 已出台全面无烟立法城市对象唾液中可替宁[34.12%(115/337)]、三羟基可替宁检出率[16.32%(55/337)]均低于未出台全面无烟立法城市对象的可替宁[68.04%(232/341)]、三羟基可替宁检出率[41.94%(143/341)](P值均<0.001);已出台全面无烟立法城市对象唾液可替宁和三羟基可替宁浓度(0.250 ng/ml、0.250 ng/ml)均低于未出台全面无烟立法城市对象唾液可替宁和三羟基可替宁浓度(0.742 ng/ml、0.250 ng/ml)(P值均<0.001);不同规模餐饮场所对象可替宁和三羟基可替宁浓度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
-
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