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商品经济中,合同被人们广泛使用,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快捷便利的电子商务合同应用愈加频繁,电子商务合同已经成为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形式,与此同时其也日趋复杂化,与便利并生些许问题,尤其是格式条款相关的问题相继出现,给法律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适应互联网时代下商业交易的发展,《民法典》吸收了《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新增了电子合同的交易规则并完善了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则,有效地对其进行相关的规制。本文以吴某某诉爱奇艺超前点播案为切入点,浅析该案背景下格式条款的合同效力问题,通过对电子商务合同相关问题的研究,产生了一些思考和启示,希望对互联网经济背景下的电子商务合同的合理制定有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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