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推动建立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和欧洲提出对华“去风险化”的背景下,中欧作为气候变化与清洁能源领域的重要合作伙伴,机遇与挑战并存。围绕如何推进中欧清洁能源技术合作,本文基于共同需求、双边关系、合作基础和合作经济性四个方面,构建了合作潜力评估框架。根据测算,中国与欧洲国家的合作状况可分为“保持合作”“挖掘潜力”“增强互信”“开展接触”四种情景。根据欧洲各国总体及其不同领域的清洁能源技术实力水平,中国可选择“引进来”或“走出去”的合作模式,并优先在各国相对优势的领域与其开展合作。结合合作情景、合作模式与代表性技术领域的综合评估结果,可以看出:中欧海上风电光伏制氢项目的合作潜力较大,可采取“引进来”的方式,与法国、德国、荷兰等属于“保持合作”或“增强互信”情景的国家开展合作;中国新能源汽车具有赴欧投资建厂的合作潜力,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与匈牙利、土耳其、葡萄牙等属于“挖掘潜力”情景的国家开展合作;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建设工程和中英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合作因受双边关系和合作经济性的影响而有所滞缓,可在增强国家互信的基础上,分别与法国探索联合技术研发、与英国开展“引进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