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合作社电商采纳在农业农村数字化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基于技术接受模型(TAM)和技术—组织—环境模型(TOE)的整合框架,利用安徽省农民合作社调研数据,运用Heckman模型,分析农民合作社电商采纳选择和采纳程度的影响因素,探讨其提升路径。结果表明,合作社电商采纳行为的概率有待提高,仅有24%的合作社选择电商采纳,且其电商采纳程度均值为33.8%。技术因素中,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显著正向影响合作社电商采纳选择和采纳程度,感知风险显著负向影响合作社电商采纳选择和采纳程度。组织因素中,只有土地规模、高层支持显著正向影响合作社电商采纳选择,产业类型显著正向影响合作社电商采纳程度。环境因素中,合作者支持显著正向影响合作社电商采纳选择和采纳程度,而政府支持的影响不显著。据此,提出构建“普及—完善—保障”三级电商技术应用推广体系、“引—育”结合的合作社人才培养体系、“设施建设、平台搭建、政策支持”的外部环境保障体系等政策建议,助力合作社数字化转型和电商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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