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的职业教育以双元制为特征,在实施过程中以企业为主导,企校协同完成。健全的法律体系与相关条例,政府、企业、院校、行会等多方主体明晰的职责,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决策机构,法律生态下的双元制运行机制共同构成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治理结构,成为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本文从德国职业教育双元治理结构体系、学徒制运行、行会作用等维度进行阐述,对比我国校企合作育人治理结构进行分析,并借鉴德国经验与做法,提出我国职业教育应发挥职业教育集团作用,补充我国职业教育行业组织作用的缺失,以职业教育集团为平台,构建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育人过程中的职业教育机构内部治理机制等建议。

  • 单位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