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之前,中央政府对姚安地区主要实行羁縻或土司制度。明朝政府平定姚安后,实行郡县制,设立姚安府,有针对性地进行改土归流。原来的高氏总管为同知,知府均由流官担任。姚安守御所亦建立起来,并且与姚安府同城而治。从洪武十五年流官初设,到万历末年,姚安基本为流官所治理,土官只起辅助作用。清朝雍正时期,通过进一步的改土归流,姚安府土同知的历史得以终结。在改土归流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对辖地采取类似中原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政策,深刻影响了姚安的社会经济发展。此后汉族移民和当地少数民族,中原文化和边疆文化有了全方位的融合,夷汉之间关系从"变服从俗"到"以夏化夷",经济形态也从领主制发展到地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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