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粤统规[2020]1号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统计局:《广东省统计局关于企业统计信用管理的实施办法》业经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1月26日广东省统计局关于企业统计信用管理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要求,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