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吉政办发[2023]2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情况,删去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新选育或引进蚕品种中间试验审批”和省畜牧业管理局主管的“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中间试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