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是采用经济激励保护湿地的一种事前补偿方式,可以解决湿地生态效益与地区经济效益相对立的问题,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多年的探索实践已为我国建立健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总体推进较慢,还存在"补给谁""怎么补""补多少""谁来补"等重要问题。本文从湿地产权、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资金等方面探索建立健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