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刑的配置需要遵循罪刑均衡的原则,而罪刑均衡原则之下不同的刑罚根据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通常来说,报应刑要求刑罚不能超过应承担的责任,而预防刑要求刑罚能起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如果刑罚设置可以满足这两个要求,那么可以说法定刑的设置是合理的。因此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是否合理,需要从报应和预防的两个方面进行回答,即其法定刑是否与责任匹配,是否能够起到预防的作用;同时也是从刑法内部体系审视某个法条与其体系是否相协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