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重庆市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要求及时采取多维应对措施。在立法层面,《民法典》首次正式规定我国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为重庆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新型遗产处理机制与完善相关裁判规则提供规范支撑。但现有立法仅以五个条文对该制度作出原则性规定,呈现出明显的框架化特征,可操作性略显不足。同时,重庆市的遗产管理实践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在这些地域特色的影响下,现有法律的框架式构造无法充分满足重庆市人口老龄化的应对需求。因而,有必要结合重庆市地域特色对该制度的原则性规定进行地方立法选择与细化。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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