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由各基层法院陆续试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在实践中建立起来。笔者从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审理期限以及该《通知》的法律效力这三个方面做出简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