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突发环境事件的高发期,必须从风险视角出发,对环境风险进行有效治理。对现有环境风险,应当遵照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采取"四 二"模式的全过程治理;对于待生环境风险,则有赖于环境风险评价。就我国当前而言,应大力落实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保证公众和区域环保督查中心的有效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