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少年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于保护未成年人,促使其回归社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须始终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近年来,我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的比率有所增长,但实践中仍然面临适用要件判断主观、监督考察计划单一、帮教效果不佳等实施困境。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第二十七批指导性案例以对实务有所指引。此次指导性案例在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佳原则上取得一定积极效果,但实践中依然存在观护基地现状难以满足监督考察需要、忽视对未成年受害人的保护,完全落实将导致检察机关负担过重等问题。为此,应促进少年司法转介管理机构发展、政府介入促进观护基地多样化、关注未成年受害人成长需求,以实现附条件不起诉程序在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推动司法繁简分流等方面的完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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