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两年前,王颖在学校宿舍里遭到同年级女生的殴打,她爬上洗漱台打开窗户逃避不慎坠楼,造成九级伤残。然而,在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法院却认为,王颖对自己受伤的后果负有一定责任,"要负担损失的20%"。二审法院改判:女孩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