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快速发展与信息化推进的趋势下,网络直播行业在我国出现。在带来机遇的同时,网络直播行业也给著作权领域带来挑战,其著作权的认定也存在不少争议。故以争议最多的三种直播类型为例,论述网络直播画面的著作权认定与权利归属问题。网络直播画面属于作品,具体而言,可以将其认定为视听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其权利归属,因直播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