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和"在先秦时期作为政治概念是最根本的。谈论"和"的主体主要是帝、王、公、侯,而他们谈论的主要目的就是如何通过"和"的手段"成其政也"。实现"和"的主要手段就是"乐"。"乐"并不诉诸于乐美,而是"乐正"。真正的"至乐"就是能使人静心、"纯德"。这种"乐正"之"和"其实质就是帝王治国之术。作为审美范畴的"和"是有其限度的,它只是康德所说的"审美的规范观念",而不是"审美理想"。审美创造关涉多样统一、相反相成的"和"的问题,但这并非常态。审美创造恰恰是不断偏离"和",不断破"格",而呈现为独异的、光怪陆离之美。"中和"作为"僵硬的合规则性"本身就含有违反审美趣味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