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新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创建,从1949年始议个人所得征税、1952年再议开征个人所得税和1956年个人所得税开征前"叫停",到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公布实施,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1949年始议个人所得征税新中国成立前后,在全国统一的新的税收制度建立以前,为了保证财政收入和稳定经济,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老解放区暂时可以继续按照自己制定的税法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