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日益增多的退役动力电池,除传统的材料回收利用途径之外,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内的梯次利用逐渐引起多方关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已不仅仅是“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对于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的 环评,惯例做法仍是依循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的经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这在本质上是混淆了电池梯次利用与材料再生利用之间的区别,给这类项目的 环评及管理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包括模糊了环评文件的主要内容;把项目复杂化处理,增加了项目的建设投资和时间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管理过度,浪费了环境管理的社会资源。分析结果 表明,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的环评类别大多应为报告表。为此,建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调整各自的“细化规定”,以明确旧电池梯次利用与废电池材料再生利用的区别。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内各方也要履行责任,助力厘清项目环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