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动流动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任务。理论上,市民化的核心是“化”,包含空间、职业、社会身份和个人认同等维度的转换,最终在身份、地位、价值观念、社会权利、行为模式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融入城市。宏观影响因素是市民化的外在推动力量,主要涉及制度和城市社会经济环境;微观影响因素是内生性动力,与个人意愿和能力密切相关。推动流动人口市民化需要在户籍、住房和财税制度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未来研究需要更多关注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将“需求方”(流动人口)和“供给方”(城市)纳入同一分析框架中研究其结构性错配问题,关注不同特征群体的流动人口的意愿和不同类型城市的匹配度,将有助于制定差异化的治理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