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高速铁路高架桥下土地利用正处于摸索阶段,具有利用形式单一、安全隐患突出和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高铁桥建筑具有特殊性,其利用应充分考虑用地特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节约集约、多效益统一和多功能融合的原则,并根据所在区域环境发展适宜的利用形式。文章对此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