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律界均着眼于备用信用证的独立性,但在相当程度上漠视了其担保性。除欺诈索赔之外,备用信用证也被上市公司用于绕开公司财务管理的强制性规定,成为转移资产和逃避债务的手段。文章从信用证的担保性入手,根据实际案例分析备用信用证在公司管理中的债务逃避问题,并探索我国民法典体系下独立担保体系的建立以及其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