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追逃追赃工作是我国当前刑事司法领域的热点问题,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自2012年确立以来,对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和程序支撑。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又确立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两个程序的关系以及如何衔接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在司法实践要把握: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一项独立的审判程序,不是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前置程序,而两个程序的制度设计使得追逃追赃更多地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而非刑事缺席审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