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活资料仅仅是基于唯物主义来理解工资的前提,雇佣工资呈现的本质是劳动力价值,工资形式的本质则是价值形式的知和行。对工资的深入剖解可使我们了解到《资本论》并存的两条逻辑线索:资本逻辑和主体逻辑。《资本论》中异化劳动的资本逻辑和异化劳动的主体逻辑是统一的,并促成商品—货币—资本逻辑下的算法统治和阶级剥削形成价值形式的统治场。研究继而显示,《资本论》的工资范畴包括“工资恶”和“工资镜”两重意义。这种对比表明:马克思对工资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属于主体论的范畴建构,而非知识论的概念解释,而这也是对资产阶级三位一体公式批判的方法论寓意所在。因为当资产阶级将无产阶级置于资本工资这一陷阱中时,工资的“财产幻象”便已掩盖了一切实质性内容。正如剥削不是知识,工资也不是知识。为了走出工资的“财产”幻象,应注重分析主体行动,而非工资的概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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