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美国的法律诊所式教学法被我国法学院移植过来。然而,在中国的法学教育实践的土壤中,法律诊所式教学法却产生了"本土化困境":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法学教育思维模式难以对接、法律诊所式教学法存在的功能性缺陷以及师资、经费及案源等方面的匮乏,这些都制约着法律诊所式教学法在中国大范围地适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合作,发起的"三段六步全程参与式庭审实战教学法",不仅吸收了法律诊所式教学法的优势,更超越了它在中国实践的本土化困境,不啻为法学实践教学本土化的一次全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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