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各种标的额较小的民事纠纷的诉讼案件数量也一直在快速增长。从1999年开始,北京、上海等城市陆续开始了小额诉讼程序的试点工作,体现了对于小额诉讼案件的特殊关注,也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果,直到2012年《民事诉讼法》终于修订颁布,正式规定了对小额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但目前的小额诉讼程序总体来说还有很多不尽完善的地方,因此也就产生本文的讨论意义,在阐述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立背景,将其与简易程序进行比较从而有利于更了解这个特殊的诉讼程序的同时,对我国的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制的审级制度进行探析并进行了相关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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