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企共同体产业学院是产教深度融合的新型办学实体,其培养产权具有不完全性,且是推进建设的关键所在。需要充分发挥校企共建产业学院的主导作用,建立"契约"和"非契约"混合实施策略,在培养产权的模糊界定过程中推进产教融合,对培养产权采取必要的非价格限制,审时度势界定公共领域的培养产权,才能有效提高产业学院治理水平。

  • 单位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