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在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旦行政立法有违宪违法行为发生,而又得不到及时纠正,产生的危害将是难以想象的,如2011年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即是一例。为了防止行政立法违宪违法情形的发生,对其进行制度上的常规监督显得尤其重要。然而,我国对于行政立法的监督存在相关监督机制不周全、监督机关的监督不作为等问题,如何完善行政立法,应当是研究者不容回避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