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调查发现,合适成年人讯问时在场的形式化趋于严重,合适成年人在场的覆盖面不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在场的合适成年人印象不深。严重形式化的原因包括:合适成年人讯问时在场的强制性不足,合适成年人的来源和能力等不足以支撑其实质化地履行职责以及合适成年人到场后活动受限等。严重形式化进一步催生了合适成年人讯问时在场制度无用和应被取消的讨论。对"无用论"的反思和对这一制度的价值定位,需要超越其监督和见证讯问过程这一表面功能,回归到国家监护补位的制度源头,关注其在少年司法视角下保障未成年人参与权,实现少年司法社会化和形成合作式诉讼构造的多元价值,并应当通过制度和操作的完善使合适成年人能够实质性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