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通过对当前时代特征和社会治理的总结,分析当前我国开展复合主体社会治理的必要性以及在控制失灵的当下,复合主体的协调,权衡参与治理的利弊,将委托—代理理念引入社会治理,提出社会治理主体以代理人的身份行使权力,开展活动,如果不能维护并实现委托人的利益,治理主体及其行政人员自身的利益也不能实现甚至要遭到公众的追责。在此基础上通过博弈论进行了逻辑推演,基于委托—代理理念的复合主体社会治理应当从"囚徒困境"走向合作博弈,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形成合作化社会治理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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