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市政办发[2020]4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市场消费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市场消费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市场消费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若干措施》(陕政办发[202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