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广告联盟黑色产业链是互联网黑产的新生形态,利润巨大且少为人知。在网络广告联盟黑色产业链中,广告主、联盟平台与联盟会员分别充当了资金源、指挥部、实施主体的角色。对网络广告联盟黑产链的打击,存在成员之间相互隔离、侦查技术滞后于犯罪手段、违法主体难以溯源、电子证据难取证等难点。从侦查对策与预防犯罪的角度,应强化侦企合作,完善公安机关与工商、通信部门的协作机制,建立网络广告联盟强制可溯源机制,并以大型网络广告联盟为突破口重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