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7月,我国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新收入准则下,文化产业企业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以保证实施新收入准则的平稳过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基于此,先介绍了新收入准则的修订背景,对新旧收入准则的差异进行了对比,然后以某报社的相关业务为例,分析了新收入准则对文化产业企业的影响,并举例分析了特定交易(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最后对新收入准则下企业的应对措施提出了合理建议。期望研究结论能够对文化产业企业规范收入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发挥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