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环境治理体制推进职能整合、机构隶属关系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调整等多维改革,以破解生态环境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属地层次、次国家层次和国家层次探索了环境大部门制、省以下“垂改”试点、区域和流域环保机构设置以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制度。环境大部门制和综合执法改革等横向职能整合具有高度的共识;“垂改”试点和生态环保督察等纵向权力结构调整则存在内在机理和有效性争论。这些探索预示着新时代环境治理体制改革既需要秉持制度有效性超越制度理想性的标准,又需要通过更多的效果诊断性评估和深度案例追踪作为循证基础以审视和探索环境治理体制改革的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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