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防卫权的成立条件可分为一般及特殊要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称《刑法》)第二十条第一、三款规定的情形。然而该规定过于笼统,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无限防卫权的适用存在较大分歧,造成操作上的困难。笔者结合自己的理解做以阐释,同时从法理和现实运行状况两个角度审视无限防卫权,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