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 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79.4%,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同比下降2%,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提高到71.3%,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6%,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2%、2%、3%、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下降3.6%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