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政部门就是参与精神卫生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部门。在不同历史时期,民政精神卫生工作的职责定位、概念内涵和工作重心,随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党和国家工作需要而有所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思想日益成熟,民政精神卫生工作职能内涵日益丰富,工作内容得到全面拓展和加强。第十四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三聚焦、三基本"的指示批示,新时代民政精神卫生工作应当聚焦六个方面:加强民政精神卫生服务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提高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服务水平;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落实精神障碍家庭监护政策并加强监护制度研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中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强化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科学化专业化管理等,切实保障民政精神卫生工作对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