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其主要有核算原则、预期目标、法律依据三个方面,这就导致了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的不符。我国社会正经历快速的发展,而这两种具有较重合度的模式已经不能够很好地适应新社会的发展特点,这就需要进行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改革,把财务会计和与税务会计分割成两个学科。这种改革可以让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更灵活地满足会计制度以及税务制度,让税收征管变得更科学。文章就针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这一问题,依据二者的基本理论,分析并研究了二者分割的合理性,为二者协调发展和化解差异提供了科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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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同济大学浙江学院